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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烟花爆竹酿大祸,非法运输爆炸物罪严重可判10年!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8-01-11 15:43:00 浏览:-

新年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的经营和燃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各个城市都出台了城市烟花爆竹的燃放法规,但是,为了牟取暴利还是有不法之徒生产烟花爆竹!2017年12月20日凌晨1时左右,警方缴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169箱,抓获朱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非法烟花爆竹

【案件回顾】

近日,浙江嘉定警方发现一辆牌照为苏D25打头的红色面包车存在非法运输的嫌疑。根据出入市境道口拍摄到的画面显示,该车驾驶座后面堆满了纸盒箱,并且利用深夜时间异地运货。派出所民警李常峰说,这辆面包车车身玻璃颜色很深引起了我们的怀疑,然后通过高清抓拍,抓拍照片看到这辆车的内部结构有木板、隔板一类的物体,警方初步怀疑这辆车可能运输违禁物品。

烟花爆竹

警方经过进一步跟踪发现,该车从沈海高速朱桥道口入沪后径直行驶至华联路某菜场附近消失。警方循线追踪,发现该车停放在一间简易出租屋前,民警赶到现场时三名男子正在卸货,而车上的货物正是烟花爆竹。警方当场将三人控制,并在出租屋查获烟花爆竹169箱。经查,朱某、孙某等人从江苏太仓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后,存储在该出租屋,准备私下售卖牟利。犯罪嫌疑人孙某说,知道上海烟花爆竹管控比较严,但是没想到这么严。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警方表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全力维护节日期间的城市安全。

孙宇光

【孙宇光律师解析】

上述孙某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我国刑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孙某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225条规定,未经国家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物品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本案的嫌疑人孙某无论如何,都涉及了犯罪。年关将至,大家都在期待团员。放炮庆贺新年在所难免,但是一定不要动歪脑筋,倒卖劣质烟花爆竹,欲从中渔利。最终将会得不偿失,害人害己。如您有法律及律师方面需求,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北京刑事律师电话全国免费:400-053-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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