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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应该怎么办?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9-11-28 15:45:00 浏览:-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应该怎么办?当原夫妻双方一方进行诉讼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时候,法院通常会在第一次判决中不准离婚。很多对于法院程序不了解的人,会陷入手足无措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下面资深北京离婚律师就来介绍一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应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是经常出现的情况。事实上当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是涉及家暴等因素,法院通常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这主要是考虑到夫妻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在第一次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法院不准离婚,当事人也不必太过于惊慌。只要第二次进行诉讼,法院通常会认为两者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准许离婚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在第一次诉讼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想要再次进行诉讼,必须要经过六个月的时间,如果六个月之内在进行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现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等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或有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的,或有其他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等严重情况和理由。比如出现了有可能导致凶杀、自杀等情况,可以认为是出现了法定的新情况、新理由。还有一些情况,如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等也应酌情考虑。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法院是不准许离婚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如果被判不离后还准备离婚如果没有新的理由新的情况,可以在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如果已经决定离婚的话,在法院第一次不准许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不必惊慌,只要等六个月再次诉讼就可以了。如果不想要耽搁这么长的时间的话,建议尽可能多的搜集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不知道如何搜集,建议最好请专业的婚姻律师帮助自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直接免费咨询信之源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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