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男童被砸身亡,怎么追责?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9-06-25 15:35:00 浏览:-
这周最让网友们担心的无疑是前几天被高空坠物不幸砸到的小男孩了。
据了解,当时事情发生在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楼下。
13日上午9点钟左右,一个5岁的小男孩跟随母亲走到水果店门口位置时,突然从高空坠下一块玻璃窗,瞬间砸在了小男孩身上,小男孩的母亲看到后当场崩溃,随后小男孩的家属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往了医院。
13日下午,孩子转院到了深圳市儿童医院进行抢救。
但不幸的是,16日凌晨5点多,小男孩因伤势过重离世。
但高空坠物这种事,到底该哪一方承担责任呢?
对此,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陈君伟律师表示:
高空坠物这种事情,一般可以从民事和刑事方向来认定责任。
一、从刑事方向来说就是故意为之,如果是故意为之,一般涉及以下几个罪名。
1、故意高空抛物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要负刑事责任。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根据《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从民事方向来说,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普遍来说是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无论抛物人是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而这次的事情,坠落的玻璃窗是20楼的一住宅,住户是租户,小区所在的街道办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涉事的单元住户表示窗户是在手推的过程中突然掉落的,而警方也初步判定此事为意外,因此,只需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
但应该怎样划分责任,确定赔偿金额呢?
陈君伟律师表示:这个首先要确认玻璃窗坠落的侵权责任体是谁,如果是业主家的玻璃窗,则应由户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小区公共部分的玻璃窗,则由小区管理人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楼房存在质量问题,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在赔偿后,可以追偿开发商或者承建人。
而在这件事发生后,有小区业主对前去采访的记者表示,其实在这个小区,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的事件了,今年5月22日,此小区同样发生过玻璃窗从高空坠落的事情。
由此可见,既然已经发生过一次这样的事情,小区物业还没有重视,才发生了这起事件,而租户表示,玻璃窗是在手推的过程中掉落的,这就说明,玻璃窗的安装质量有问题是其掉落的主要原因,而小区业主及租户未管理好只是次要原因。
因此这件事最后的处理方式也是物业方、业主、租户一起承担了医药费,总计85352元,但后续的各种赔偿费用也会按照协商的方式,由三方一起承担。
但是,赔偿的钱再多有什么用呢,这对可怜的父母还是失去了孩子。
这样的事件频繁发生,除了父母们注意孩子的户外安全外,相信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在于建筑承建方及物业管理方们把好质量关,尽到管理及保养责任,只有这样,此类事件才会最大程度的减少,群众们的安全才有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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