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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方面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哪些区别?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7-12-04 16:39:00 浏览:-

股权并购是企业获得资本、联合强势资源、拓展业务范围的重要途径,而选择何种股权转让的方式,设计何种股权架构,都将给企业未来的业务发展带来极大影响。那么,股权转让方面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哪些区别?下面看看信之源小编的详细介绍吧。

股权转让方面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哪些区别?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转让上有一定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申报其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他们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还可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而对于这些人员所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2交易形式的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26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根据《公司法》第140条和第14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通过转让股票进行的。记名股票是以背书方式进行转让;无记名股票是以直接交付给受让人进行转让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表现出来的,除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是以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形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3交易场所的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39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除对其国有股权转让要求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场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4对股东转让限制的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没有在一定年限内禁止其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但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章程有不同约定的,以章程约定为准。

通过上述的介绍,股权转让方面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哪些区别大家应该都了解了。以上的区别主要着重于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比较,对于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和限制性条件,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存在着重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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