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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信之源刑事案例律师成功争取死缓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7-07-11 16:45:00 浏览:-

故意杀人罪,信之源刑事案例律师成功争取死缓

【案件描述】

被告人和被害人是夫妻关系,但两人长期感情不和,被告人认为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二人开车外出期间,两人中途发生争执,被告人用妻子的围巾将其勒死,在一间废弃的厂房将尸体倒上汽油焚烧后,又将抛至路边的沟内。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被告人杀人焚尸,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办案过程】

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被害人家属的找到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委托刑事案件律师孙宇光律师依法成为其二审的辩护律师,在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情况下,信之源案件律师孙律师在二审阶段使其改判成死缓。

【信之源刑事案件律师观点分析】

信之源刑事案件律师孙律师会见被告人,认真了解了本案的案情,孙律师认为:本案属于激情杀人,本案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本案是因家庭矛盾产生,未能冷静处理,未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予以解决,而且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并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建议对其对其判处死缓。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 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对上诉人的定罪部分;

二、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对上诉人的刑罚部分;

三、上诉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对上诉人限制减刑。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以上就是信之源刑事案件律师孙律师故意杀人罪的辩护,孙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更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专注刑事案件,拥有专业的刑事案件律师,包括知名大学的教授、博士和研究生,团队成员具有雄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如您有法律及律师方面需求,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热线:010-82554376,全国免费电话:400-053-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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