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豪车诈骗案信之源律师为其成功辩护减刑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7-06-06 22:42:00 浏览:-
4次借别人豪车谎称是自己的,以豪车作为抵押物借款100多万,法院一审判决是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信之源律师代理二审,借豪车诈骗案信之源律师为其成功辩护减刑,二审最终改判有期徒刑九年。
【案情回顾】
被告人4次和不同人借豪车,以此车作抵押,向其他人借款,3年间,总共借款100多万,每次借款后携款逃匿,赃款被其挥霍。
借豪车诈骗案原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本案涉案的证据进行了庭审质证,并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但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同时委托北京信之源律师担任其二审的辩护人。
【律师观点】
北京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本案案情后,信之源律师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罪名无误,但部分事实认定并不准确: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前两次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而认定上诉人后两次借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计算在诈骗罪数额中,由此导致被告人一审的刑法过重,信之源律师认为应该依法改判,减少被告人的量刑。
综上,信之源律师为被告人进行了罪轻辩护。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同时,法院根据信之源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对事实进行了核查,最终查明上诉人诈骗数额减少,故采纳了信之源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上诉人的刑罚予以调整。
最终改判为:审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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