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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光律师专栏|刑事律师的听、说、读、写基本功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9-06-26 16:34:00 浏览:-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听、说、读、写的基本功是必须要具备的,刑事律师关乎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及尊严,这需要刑事律师必须要有专业的业务素质,作为一名刑事律师,以下听、说、读、写四种基本功是必须要具备的。

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律师对于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和人打交道。无论是咨询还是办案,都必须要从听上开始。通过听,可以捕获更多的案件信息,更多的案件细节,对后期进行法律分析非常有效果。律师倾听,也不是说什么都听,需要到脑子去听。做的好的刑事律师,可以在当事人叙述完毕之后,就能初步形成解决方案。

律师在倾听的同时,也要给当事人一定的回应,从而可以引导谈话的完成。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律师可以进行干预,帮助当事人恢复平静。当事人说话没有明显的逻辑,律师可以帮助其理清关系,择点记录。

绝大多数人对律师的印象就是西装革履口若悬河,可以说对于一位律师来说的重要性,说是律师表达思想和关键的最重要的方式。

首先律师口头表达必须要准确,法律是非常严谨的,即便是一个小小的词,如“从轻”和“减轻”、“发问”与“讯问”,看似相同,其实大有不同。

再者律师口头表达必须要简洁,特别是在法庭上。简洁明快的发言,简洁凝练的阐述法理、事理、道理,让人听得明白听得舒心,更容易让法官接受。

再次律师发言忌晦涩,法律有很多专有名词是非常的晦涩难懂的,律师要学会用易懂的翻译让当事人可以听得明白。此外,当事人对案件的表达很多都是大白话,律师也要将这些话,翻译成专业的语言,同法官、检察官进行交流。

最后律师发言不能冗长,长篇大论会消耗法官的耐心,甚至会直接打断发言。律师要简洁的说明自己的意见,最好将自己的发言控制在15分钟之内。

律师会读也是很重要的,从各项证据的解读到对案卷的解读,特别是阅卷,可以说是辩护最基础,很多有利信息、有利证据都是要通过阅卷来了解的,会读可以帮助律师找到更多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辩护。

相对于口语表达,文字在保存、传播思想方面更有优势。制作法律文书是律师一项重要工作,法律文书要求规范、严谨,有逻辑,有理有据,用词准确,段落规整。辩护词(也称辩护意见)是辩护律师重要文书。律师在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庭后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法官将之放入案卷归档,永久保存。这些都需要律师有一个非常好的读写水平。

孙宇光律师

孙宇光律师,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实践导师,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栏目嘉宾律师。主办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诈骗犯罪、走私犯罪、黑恶犯罪、非法集资罪、职务侵占罪、 贪污受贿罪等刑事案件,参与及办理了1000+起刑事案件。

作为一名北京本地律师,很多当事人形容孙律师“宁折不弯、不畏强权”。“每一个人的自由和财产都需要我们去守护。”孙律师坚持用法治之刃努力维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尊严与公正。

近年来,孙律师代理了多起重大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企业类犯罪案件,办案视角独特,辩点深刻,尤其擅长分析历年法官的判决思路,多角度推演辩护思路,更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先后被司法局授予“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十佳律师事务所”、“海淀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唯一合作律所。信之源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新东方南楼15层,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53-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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