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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泼硫酸案一死三伤,凶嫌触犯什么罪名?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7-10-23 17:16:00 浏览:-

硫酸具有极强的腐蚀性,张姓台科大硕士先用强酸泼洒谢姓台大研究生,接着又拿出尖刀追杀,造成谢大面积灼。为什么要泼硫酸有什么仇?

台大泼硫酸案一死三伤

据台媒报道,20日凌晨,台湾大学校园女子宿舍前发生泼硫酸造成一死三伤案。警方初步调查,死者是台湾科技大学男学生,他朝着台大心理系男子谢姓男学生泼硫酸后,割喉自残,倒死血泊中。

据台联合报报道,就读台科大的23岁张姓男学生与台大心理系的23岁谢男疑似有感情纠纷,20日凌晨,张男带着两瓶强酸与利器前往台大研一女宿舍前,与谢男谈判。

台大泼硫酸案一死三伤,凶嫌触犯什么罪名?

当时言谈间发生争执,张男竟持强酸往对方身上泼,还波及在场另一名骆姓同系男学生以及女舍监。谢男全身遭灼伤紧急送医,目前插管仍未脱险,骆男及女舍监轻伤,暂无生命危险。

据骆男表示,张男来谈判时本故作轻松,聊的都是琐碎小事。女舍监提醒他说,“私事回家再解决,现在时间有点晚了”。但张男却一直说,“再给我10分钟”,之后他从侧背包里拿出两瓶红色盖子的不明液体,一开始还打开盖子作势要喝,意图让人以为是饮料。

骆男表示,因为张男做出要喝的动作,所以他放下戒心,但当时谢男却质疑说“那是什么?不要靠近”,但张男并未理会,自顾说着自己的事情。

女舍监看张男不断拖延,再次提醒说“你该回去了”。此时,张男突然情绪激动说,“我现在很激动,盖不起来!”。

女舍监本说要帮他盖上,但张男不理会,情绪一时控制不住便往对方身上泼酸,谢男全身灼伤焦黑,骆男、女舍监两人则是手臂受波及。此时,张男又拿出一把尖刀自己割喉,最后因失血过多当场伤重不治。

谢男、骆男两人的同学听闻事情后都赶到台大医院,十多人在现场神色凝重不发一语。警方正在厘清案情。

凶嫌触犯什么罪名

本案凶嫌的行为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凶嫌用化学制剂当做武器给三名被害人造成了身体灼伤,其行为恶劣,且带有明显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伤害意图明显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凶嫌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报道可知本案凶嫌已经自杀身亡,对于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无法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凶嫌的行为依然可以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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