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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之源律所高级合伙人谢安平教授在《中国检察官》杂志发表学术论文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2-04-08 14:09:00 浏览:-

热烈祝贺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安平教授在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检察官》杂志2022年第5期(司法实务版)刑事检察篇,发表学术论文——《协商性司法下的企业刑事诉讼新规制——以中小微企业适用合规不起诉为视角》。

谢安平教授论文

论文摘要

基于一系列现实因素的考量,对中小微企业有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以实现程序出罪的必要,故法律规范层面不应限缩此类主体的应用。就制度设计而言,需要结合中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合规不起诉模式选择、主导者认定以及合规整改验收标准设定等问题上作出必要探讨,以促进企业犯罪案件的有效治理。

关键词:合规不起诉 中小微企业 相对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

谢安平教授简介

谢安平教授

谢安平,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工商大学法学教授,曾担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生导师。香港公开大学《诉讼与纠纷处理课程》特聘教授。北京市监察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比较法学副会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多年深耕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企业纠纷解决、刑事辩护领域。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法学会项目等多项课题,曾获评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以及北京工商大学优秀党员称号。

出版专著

谢安平教授在法学教学研究和科研方面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目前已出版专著、合著等10部著作,出版的专著主要有:

《论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的关系》

《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研究》

《刑事诉讼法学》

发表论文

谢安平教授笔耕不辍,在法学核心刊物上翻译、发表论文30余篇。发表论文主要有:

《论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

《论警察圈套》

《2000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述评》

《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关系实证研究》

《思辨为本,推陈出新》

载《证据学论坛》

《法学诊所式教学研究》

《再论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的关系》

载《刑事法前沿》

《传播艾滋病的刑事责任》

《刑事被害人若干问题研究》

《香港刑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刑法若干问题研究》

《我国辩护制度研究》

《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研究》

主要科研项目

①刑事一审程序研究(法国篇),教育部,分课题完成人

②诊所式教学研究,北京工商大学,独立

③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独立

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北京市面上项目

⑤诊所法律教育

附录:好制度释放的司法红利

一、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经过两年试点,该项制度不断释放司法红利。

二、办案过程中,各试点检察院准确把握改革内涵,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同步衔接推进涉企“挂案”清理,加强行刑衔接,确保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三、数据显示,经过两期改革试点,10个试点省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766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下称“第三方机制”)案件503件;部分非试点省份检察机关主动根据本地情况在试点文件框架内探索推进相关工作,办理合规案件223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98件,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拓展。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的案件类型,包括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各类犯罪案件,既包括公司、企业等实施的单位犯罪案件,也包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五、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无论是中小微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只要涉案企业认罪认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监管机制的基本条件,自愿适用的,经承办机关同意,都可以适用第三方监管机制。

注:附录部分内容节选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推开!这次部署会释放哪些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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