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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案件中,如何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8-03-17 16:08:00 浏览:-

对于大部分中国家庭来说,房产是家庭财产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亲人离世,房产就是最重要的一笔遗产。一些多位子女的家庭因分割房产而闹上法庭,信之源遗产继承律师闫小芹建议用遗嘱处理身后遗产,减少子女间的纠纷,这也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

遗产继承案件中,如何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案件介绍】

张某与董某都是再婚夫妻,张某婚前有一儿子张x,董某有两个儿子王x和王xx,李某是张x的妻子。张某与董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两处房屋,其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均为张某。2013年、2015年董某和张某相继去世,张某的儿子张x和媳妇李某一直与两位老人共同生活,赡养老人,两位老人去世后,他二人就居住在老人留下的房屋里。2016年,董某的两个儿子王x和王xx诉至法院,提出要对母亲与继父的遗产即两处房产进行析产分割,被告张x之委托代理人闫小芹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法庭辩论】

在法庭上,张x拿出了父亲与继母的遗嘱,内容是因张x与妻子李某一直对两位老人尽赡养义务,跟老人关系十分融洽,所以两位老人便将其中一处房产无偿赠与张x夫妻,遗嘱的订立时间为2012年,并进行了公证。但因种种客观原因,双方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王x和王xx辩称,母亲与继父虽然与张x夫妻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房屋产权仍登记在张某名下,说明张某夫妇并未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张x夫妇,故该赠与合同并未实际履行,这套房屋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双方就这套房屋的权属问题及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张某与董某系再婚夫妻,张x、王x、王xx与张某夫妻都存在扶养关系,都属于法定继承人。关于房屋赠与问题,根据张某、董某与张x、王xx签订的赠与合同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可以反映两位老人明确表示将该处房屋产权赠与给张x夫妻,系赠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虽然赠与合同签订后,相关房屋权属证书未对记载的权利人进行变更,但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

【最终判决】

法院判决:一、赠与合同有效,该处房屋产权归张x夫妻所有;二、其他遗产由张x、王x、王xx共同继承,因张x夫妻在两位老人生前尽到了赡养义务,而王x、王xx未尽赡养义务,故而在张x的继承份额要高于其他两人。

【律师介绍】

闫小芹律师

闫小芹律师

●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 资深企业法律顾问

● 诉讼部副主任律师

● 资深民商事诉讼律师

擅长领域:

闫小芹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诉讼部副主任律师、资深企业法律顾问、资深民商事诉讼律师。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已具有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其工作态度认真、做事严谨、善于沟通,尤为擅长解决:

1、合同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

3、拆迁补偿纠纷

4、债权债务纠纷

5、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6、婚姻家庭纠纷

7、劳动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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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小芹律师点评】

遗产继承案件中,认定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标准: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1、 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只要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管之前还是之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均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神智清楚,有认知能力,处于意志自由状态。受胁迫所立的遗嘱、受欺诈所立的遗嘱和乘人之危所立的遗嘱,均属无效。另外,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遗嘱无效,且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依法将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3、 遗嘱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如果遗嘱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抵触,或者有指示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违法情节,遗嘱均无效。

4、 遗嘱人只能处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遗嘱人立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无效;处分国家禁止公民持有、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无效。如果由于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使得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5、 遗嘱必须确定和可能实现。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立遗嘱人指定的财产必须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并作出明确清晰的处置财产的正式意思表示。

为了保证所立遗嘱的有效性,最好能对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指经过公证机关依法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它是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直接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表示的意思的真实性,其他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当然,公证遗嘱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您有法律及律师方面需求,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信之源律师电话全国免费:400-053-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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