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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信之源呼吁:重视妇女儿童保护法!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7-04-27 11:10:00 浏览:-

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信之源为您讲述一个女人的悲惨经历,在此呼吁:重视妇女儿童保护法! 现年28岁的马泮艳从小饱受灾祸。9岁时,目睹了患有精神疾病的妈妈失手杀害爸爸的一幕!12岁时,收留她的大伯就以4000元将她卖给他人做童养媳!14岁时,被大自己17 岁的“丈夫”强奸生下女儿!马泮艳的经历让人十分痛心,然而,对于这么恶性的案件,案件中的几个犯罪嫌疑人却没有受到任何惩处,这着实让人惊讶!

首先,马泮艳的大伯贩卖未成年儿童,并收受现金4000元,仅仅这两条,就可以根据《刑法》的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第二,马泮艳的“丈夫”在她尚未成年之时,违背妇女意志,强奸她生下孩子,触犯了强奸罪。

然而,马泮艳的大伯和所谓的“丈夫”至今仍然没有受到刑事惩处,这是为什么呢?一方面,事情过去了17年,当时的证据未得到保存,而任何罪名的成立,都必须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当时的法律规定不完善,未能很好地保护妇女和儿童。

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信之源告诉您,不必害怕。2015年8月29日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收买被拐妇女儿童一律入刑,此项规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该规定证明国家加大了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在该规定出台之后,马泮艳案件中所谓的“丈夫”跟家人在强奸罪的罪名之上还会多加一项罪名: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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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马泮艳“丈夫”跟家人收买儿童的行为,符合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应该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另外,说到马泮艳大伯贩卖儿童,那么,有一个问题是全天下特别是为人父母者非常关心的:那就是拐卖儿童,可以被判处死刑吗?

在民众持续不断的呼声中,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属于“偷盗婴幼儿”,最高可处死刑。将所收买的儿童藏匿、转移的行为视同为“阻碍解救”,将受到刑事制裁。

国家的这一系列新规定,终于做到了大力打击卖方的同时也惩处买方。也只有消灭了买方市场,才能真正缩减拐卖妇女儿童的数量,同时,妇女儿童们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有困难及时的去法律在线咨询网站咨询。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一位妇女儿童真正安全地生活在这一片蓝天之下。


律所成立于2004年,信之源拥有由知名大学的教授、博士和研究生组成的强大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具有雄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如您有法律及律师方面需求,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热线:010-82554376,全国免费电话400053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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