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之道,立所之本,在博学,在笃信,在求是,在重法。
博学以渊深法理,笃信以节操刚志,求是以明辨物理,重法以达公平正义,方可无往而直前,无坚而不可以摧也。是故欲集律师之大成者,欲至公平大义者,欲挽狂澜于既倒者,必兼备此要旨矣。
信之源精神,尽其中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