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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法律新规抢先看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1-06-01 14:16:00 浏览:-

浅夏已去,盛夏在望。6月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施行。两部新修订未成年人法律将施行,电子驾照试点、驾考科目二减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20个城市将可异地交易登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

未成年保护法

哪一项对你的生活影响最大?一起来关注下吧!

全国法律新规:

1、两部新修订未成年人法律6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六大保护”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其中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同时也规定了十一项禁止行为,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违法处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该法律自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为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2、乡村振兴促进法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3、《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

2021年5月28日,最高院权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新规将于6月1日起施行。

4、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推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5、三部门明确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公告》主要涉及三种成品油。一是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主要包括“混合芳烃”;二是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主要包括“轻循环油”;三是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主要包括“稀释沥青”。《公告》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不涉及其他贸易管理政策。

6、电子驾照试点、驾考科目二减项

公安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包括: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

7、这些城市试点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新规

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明确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8、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公告》明确,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9、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施行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对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审评审批;对用于治疗罕见疾病、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需的医疗器械,可以附条件批准,加快产品上市;参照疫苗管理法,规定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医疗器械等。

10、这些地方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通知》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应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方可领取养老金,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通知》明确,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鼓励试点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养老、照护服务等相衔接,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

11、侵犯著作权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

2020年11月11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提到,这次修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原则,即对于故意侵权、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况,法院可以判决给予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人的权利使用费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倍数赔偿。同时还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设定了法定赔偿额的下限500元。

12、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新专利法主要包括三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三是完善专利授权制度。新专利法首次在立法层面提出了新药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可以提高我国作为全球创新药首发地的吸引力,刺激本土创新,促进企业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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