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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欠款诉后不执行怎么办?信之源闫律师成功追回款项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8-03-27 16:00:00 浏览:-

【案情简介】

侯某与王某原是同事关系,王某因经营需要向侯某提出借款要求。 2012年2月8日,侯某将人民币1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借给王某。王某写了一张《借条》给侯某:现从侯某处借到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定于2012年8月8日之前还清。同日,侯某、王某还签订了一份《还息协议》,约定王某从侯某处借款经营,于2012年8月8日之前还清利息;利率为1.5分/月,总共利息玖千元整。

被告欠款诉后不执行怎么办?信之源闫律师成功追回款项

由于王某没能按约清偿借款,2015年7月19日;侯某、王某签订《还款承诺书》,王某承诺:本人于2012年2月8日向侯某借款人民币10万整,并承诺从借款日起每月按1.5%计算利息即每月产生利息为1500元整,至今仍欠94500元整。我承诺:2016年1月31日前还1万元; 2017年1月31日前还4万元;2018年1月31日前还款4万4千500元整。

由于王某没有按照还款承诺还款;侯某遂委托闫小芹律师通过诉讼手段追讨。

【承办结果】

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王某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侯某偿还借款本金945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7月19日起按每月1.5%计至本判决限定的还款日止)。

判决后,王某未按判决履行。闫小芹律师代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与法院多次沟通,给王某施加压力,王某已支付前期款项3万元,余款承诺于2018年10月1日前付清,否则,将对王某采取拘留、列入失信名单、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律师办案经过】

闫小芹律师代理本案后,经了解,确定王某虽未外地户口,但长期在北京居住生活,收入来源等均在北京,因此,确定选择在北京起诉。经多次与相关部门交涉,最终拿到王某在北京的流动人口登记原始资料,成功在北京立案。

执行阶段,由于法院案件多,且经查询,未发现王某有房产、汽车、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一度要求中止执行。但闫律师通过电话、书面报告等途径,多管齐下,向执行法官传达王某有能力还款,存在恶意拖延的嫌疑。最终法官认可闫律师观点,给王某施加压力,最终通过分期的方式使得本案得以执行。

本案虽为民间借贷纠纷,涉及金额不大,但由于被告王某并非北京本地人,非常驻人口,这使得本案的立案及执行带来了不少阻力,但经过闫律师的努力,这些阻力最终都得到了解决。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6层,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53-0960,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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