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起多项新规落地,涉退役军人优待、贷款息费明示等民生事项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6-08-07 14:56:00 浏览:-
从八月起,一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磅新规将正式落地实施,多项利好政策直接影响你我的日常工作与生活。其中,退役军人在各类考试、就业安置及自主创业环节,都将依法享受明确的优待政策;个人贷款相关新规要求机构必须向贷款人清晰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有效避免隐形费用陷阱;同时新规也明确要求社会团体不得擅自设立四类违规分支机构,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秩序。信之源律所带你一起梳理这些新规细节,帮你精准把握政策变化,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国新规
一、退役军人参加考试、就业及创业享受优待政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退役军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和资助政策;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将向贷款人明示《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8月1日起施行
明确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需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三、社会团体禁止设立四类分支机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要求社会团体禁止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姓氏宗亲分支机构、会员明显重合的分支机构以及名称、业务范围相同或者高度相似的分支机构”。
四、社会组织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明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须经批准并实施项目清单管理,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只能设立一个评比表彰项目,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
五、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医药代表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规定医药代表应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掌握相关药物临床理论知识;医药代表不得存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给予回扣或变相利益等9种禁止性情形,严格防范商业贿赂行为。
六、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提出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单位应当建立特殊货物、物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特殊货物、物品生产、销售、使用记录,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地方新规
一、北京:快递、外卖平台设定配送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最高时速
《北京市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 8月1日起施行,要求平台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应合理设定配送时间、路线,以平均时速不超过法定最高时速计算服务时间,不得推荐逆行、禁行等违法路线。
二、江苏:加强评标专家信息管理
《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细则》8月1日起实施,要求推行评标专家电子档案永久保存,详细记录基本资料、参与评标、履职考核等信息,实现各类信息可追溯、可查询。明确已经审核通过的评标专业,一个聘期内不得删除,确保履职稳定性。
三、山西:城市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
8月1日起,山西城市建筑垃圾转移全面推行联单管理制度:排放单位须对建筑垃圾进行精准称量,主动发起转移联单;运输单位严格核验联单信息,准确填报运输主体、运输路线等内容;处置单位对前后环节信息进行复核校验,做好末端规范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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