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爱丽主任提交的《关于扩大企业合规不诉适用范围的建议》,被民建中央采纳!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2-10-13 14:06:00 浏览:-
热烈庆祝民建会员、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海淀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理事、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宫爱丽律师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关于扩大企业合规不诉适用范围的建议》,经民建北京市委上报,被民建中央采用!
宫爱丽主任律师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得知:近年来新冠疫情对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尤其对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党中央明确要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2022年5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出台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要求稳经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因此响应党中央明确要求和国务院政策号召,建议在当前抗击新冠疫情形势下,扩大“企业合规不诉”适用范围,正当适宜。
宫爱丽主任律师在《关于扩大企业合规不诉适用范围的建议》中详细的对“企业合规不诉”适用范围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1、构建企业合规不诉的立法体系。
建议将“企业合规不诉”相关法律规则予以体系化,并尽快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构建以刑事法为主导,行政法相配套的构建、实施合规计划的预防性法律规范体系,引导企业主动实施自我管理和犯罪预防,有效地发挥刑事法的威慑和激励作用。
2、提高涉经济类犯罪量刑数额标准。
为更好保护刑法法益,建议提高涉经济类犯罪量刑数额标准。实践中,定罪量刑认定标准随经济发展水平不断修正。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近年来,信之源律所在巩固开展传统诉讼、仲裁业务的同时,及时关注政策和理论前沿,锐意进取,着力拓展企业合规法律业务,大力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企业合规不诉”试点工作,将刑事合规管理作为企业合规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
我所律师在提供企业合规法律服务过程中,紧密围绕“企业合规不诉”试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实践工作,并就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和公检法机关、企业进行沟通交流。
不仅积极为涉案企业完善合规制度体系,预防犯罪,而且努力为企业和个人谋求最大化合法权益,降低风险责任,同时协助配合公检法机关总结“企业合规不诉”试点工作实践经验。
信之源律所在刑事合规管理业务方面,已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并培养组建了一只优秀的业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