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的房子被其中一人卖掉怎么办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5-02-13 17:57:00 浏览:-
在房产纠纷中,共同共有的房子被其中一人擅自卖掉的情况并不罕见。但别担心,通过法律途径,您完全有可能成功追回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就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的小案例,来看看是如何做到的。
一、案例回顾:
张女士与王先生是一对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然而,王先生却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这套房产卖给了李先生,并完成了过户手续。得知此事后,张女士心急如焚,但她并没有选择沉默。在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张女士提起了诉讼。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李先生在购买该房产时并非善意,且未支付合理对价,因此判决房产买卖合同无效,房产恢复至张女士与王先生共同共有的状态。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在本案中,李先生并未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因此未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三、律师分析: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指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键在于证明买受人在购买房产时并非善意,且未支付合理对价。此外,还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房产登记信息、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房产的共有状态及被擅自卖掉的事实。
四、律师提醒:
共同共有的房子被擅自卖掉,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侵害。因此,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应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时应仔细核查房产的共有状态,避免因疏忽大意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五、律所介绍: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律师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处理房产纠纷、合同争议、婚姻家庭等案件方面,我们更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帮助众多客户维护了合法权益。选择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就是选择了专业与信赖。我们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为基石,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如有任何法律需求,欢迎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