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韩翔律师帮助当事人追回欠款150余万元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3-05-05 16:37:00 浏览:-
一,案件详情
2018年10月,张某同汪某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5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借款合同到期后,张某仅归还部分利息,本金并未归还,并以借款涉及刑事案件为由拒绝还款。
二,律师介入
汪某向张某多次协商索要欠款无果之后,到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指派韩翔律师办理此案。
承办律师
律师介绍
韩翔律师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系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部主任,荣获2021年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称号。
韩翔律师现为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十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执业期间,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努力从一个执业律师的角度去维护着当事人应当享有的司法权利,挽回当事人的损失。 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秉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以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的执业理念,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
三,办案经过
韩翔律师受理案件之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了解。张某拒绝还款的理由为借款涉及刑事案件,且在借款当天就将借款转账给陈某,应当由陈某归还借款。
韩翔律师分析案件后认为,张某仅凭一个受案通知书并不能充分证明陈某涉刑。即使陈某涉刑,也不能当然的证明汪某和陈某针对本案有关联关系。并且借款合同是张某同汪某签订,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汪某将借款转账至张某银行账户,并且张某也按照合同约定将名下房屋抵押给汪某,借款合同应当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张某未按向汪某的承诺去处置借款,汪某并不能预见。
此后,韩翔律师指导汪某收集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及微信转账账单等多项证据之后,将张某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本案于2021年进行了庭审,法院最终根据我方收集的证据判决我方胜诉。
四,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张某归还汪某欠款150余万元,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及律师费用。
律师提醒:
借贷合同纠纷中,借款人往往处于劣势一方,维权成本也高。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可以对律师费进行约定,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者败诉方承担,此方法可以帮助借款人节省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