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法律壹读 >法治热点追踪

服务热线:400-053-0960

快过年了,你买鞭炮了吗?小心被罚!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8-02-04 17:23:00 浏览:-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爆竹声中辞旧岁”。年关将至,每家每户都会买很多烟花爆竹庆祝,表示过个红红火火年,热热闹闹的,只有这样才有年味!不过,随着近些年来多地政府鞭炮“禁放令”“限放令”的出台,这鞭炮现在不是想放就能放的。所以,关于过年放鞭炮的话题讨论一直没有停止。

快过年了,你买鞭炮了吗?小心被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限制燃放鞭炮是各地出台的法规,目的,也是为了我们有一个安全、清洁的社会环境。违反这个规定的人或单位,将会受到处罚。你那还可以放鞭炮吗?下面信之源律师为大家解读春节鞭炮燃放禁限:

春节鞭炮禁限放区域:

1、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前、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医疗机构、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养老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区域内;

3、汽车站、公共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加油(气)站、烟花储存库、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周围区域内;

5、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6、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区域;

7、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停放车辆较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烟花爆竹禁放时段为:晚00:30—凌晨5:00。 同时,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如遇重污染天气大系Ⅲ级及以上预警时,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和活动。

春节鞭炮禁放品种:

1、铁炮、拉炮、擦炮、甩炮等违禁产品;

2、升空炸响类烟花爆竹(含单响、双响、多响);

3、电子礼炮;

4、组合烟花;

5、未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0-2013)标准生产的及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燃放的其他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2、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3、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4、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5、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烟花爆竹;

6、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泱泱大国,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历史悠久,但互助互爱,遵规守纪也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现在全国乃至世界的自然环境,都是全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前些年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是出于环境及各方面的考量。如果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炮竹,不但达不到庆祝的目的,还给自己惹了一身的麻烦。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6层,14年综合律所,拥有专业的律师,包括知名大学的教授、博士和研究生,团队成员具有雄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如您有法律及律师方面需求,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北京刑事律师电话全国免费:400-053-0960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务14年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税收筹划、股权方案、连锁咨询法律服务。关注“信之源商事律师”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信之源商事律师公众号


咨询咨询 QQQQ 微信微信二维码 地址地址 TOP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