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法律壹读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服务热线:400-053-0960

恋爱期间的礼物可以要回吗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4-09-09 14:03:00 浏览:-

   恋爱甜蜜期的礼物纠葛?让专业法律护航您的权益!

    恋爱中的每一次赠予,都是心意的传递。但分手后的礼物处理,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然而恋爱期间的赠与的礼物到底能不能要回,主要取决于礼物的性质、双方的约定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

恋爱期间的礼物可以要回吗1

     礼物性质
    1、一般赠与:恋爱期间,小额、表达心意的礼物,如围巾、手帕、普通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等,通常被视为一般赠与。这些礼物的所有权在赠与后转移给受赠人,因此分手后一般不需要返还。
    2、彩礼或大额赠与:如果礼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产,如房子、车子、高档首饰等,这些通常被视为彩礼或大额赠与。在双方未结婚或结婚目的未能实现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
    以衡阳小伙小李与女子玲玲的案例为例:
    1、案情概述:小李与玲玲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小李向玲玲及其家人支付了多笔款项,包括彩礼、红包、酒席费用等,并为玲玲购买了首饰、衣服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矛盾分手。
    2、法院判决:法院认定小李给付的6600元“茶钱”红包和89000元彩礼属于彩礼范畴,应予以返还。而向玲玲弟弟妹妹给付的4000元红包、向玲玲亲属给付的小额红包6000元及办理过门酒席的费用等,被视为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范畴,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此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还规定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三种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决定恋爱期间的礼物是否可以要回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礼物的性质和价值;
    2、双方是否有明确的赠与目的(如结婚);
    3、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相处时间;
    4、是否存在法律规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
    律师提醒
    恋爱期间的礼物是不是还可以要回,必须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一般赠与的小额礼物,是不需要返还;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或彩礼,且双方未结婚或结婚目的未能实现,则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
    信之源律师建议您,在发生借贷行为时,尽量采取转账方式并附言借款事由,以便留存凭证,并尽可能保留借贷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催还借款的聊天记录等依据,如有利息和还款期限的预期,也应尽量在借条和转账备注中明确,相关证据的留存有助于进一步佐证借贷关系的实际存在。
律师简介

   

黄玲律师

    信之源黄玲,执业律师,曾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近15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进修于中国政法大学。跨行业进入律所后,参与办理案件年均50至60件,包括合同审查等非诉业务以及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离婚、继承、析产、劳动争议、侵权等民商事诉讼案件。
    黄玲律师擅于在复杂案情中分析提取关键信息,制定攻防策略并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优化方案,工作风格严谨干练,深受广大委托人的信任。
    擅长领域:合同审查等非诉业务以及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离婚、继承、析产、劳动争议、侵权等民商事诉讼案件。
    当您正为恋爱期间礼物归属这一复杂且敏感的法律问题而心生烦恼时,信之源律所诚挚地向您伸出援手。
    为此,信之源律所特别设立了24小时在线律师免费咨询服务,旨在为您提供即时、专业、贴心的法律支持。无论您身处何地,无论时间早晚,只需轻轻一触,即可与我们的资深律师团队建立联系,获得针对您个人情况的专业解答和建议。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信之源版权所有:www.xzylawyer.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咨询咨询 微信微信二维码 地址地址 TOP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