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法院会怎么判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4-05-14 16:28:00 浏览:-
离婚会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其中,房子的分割很多案件中往往是最为重要的财产分割内容。
对于房屋的分割,同样适用财产分割的基本规则,也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房屋的分割,男女可以先自行协商处理,只要愿意,怎么分都行,甚至于可以指定将房子分给孩子。如果协商不一致的,那么法院将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6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也即谁出价高,归谁,同时出价按共同财产分;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另一方不主张),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另需注意,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述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提起诉讼)。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财产状况,并与律师或调解机构协商,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欢迎咨询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我所提供免费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了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