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农村房屋怎么处理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4-05-15 14:04:00 浏览:-
离婚农村房屋的处理上主要涉及到宅基地的问题,宅基地属于集体用地,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关于农村房屋要怎么处理呢?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农村修建的房屋,若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或合法建设审批手续,一般认为属于违章违法建筑,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房屋分割问题时,一般不判决归属,但可明确使用权归属。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建造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房屋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或合法建设审批手续,不判决房屋归属,可明确使用人;
二、房屋有合法手续,根据房屋是谁实际使用、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名字、夫妻双方户口、双方意愿等综合考虑,判决归一方所有,补偿对方财产分割补偿款;
三、房屋有合法手续,双方不要求分割,或者其他意愿(如赠与子女),从其所愿;
四、房屋有合法手续,双方均不要房屋也不愿意补偿对方,可不予处理,维持共有状态,明确可另案分割;
五、夫妻双方均要求居住在该房屋内,可以判决明确各自居住使用的部分,但不能明确各自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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