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后律师还能做无罪辩护吗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4-11-28 15:52:00 浏览:-
很多当事人并不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程序和后果,容易在缺乏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要知道 一旦当事人认罪认罚,再进行无罪辩护的难度会大大增加,因为法院将不再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处理。 那么 认罪认罚后律师 到底 还能 不能 做无罪辩护 ?北京信之源孙宇光律师围绕着这一话题为您延伸讲解认罪认罚后的相关法律问题。信之源孙宇光律师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成功有效维护过多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认罪认罚后,律师仍然有权进行无罪辩护,但需要基于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
一、无罪辩护需要收集的证据
物证: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等,这些实物或痕迹可以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如信件、文件、合同等,这些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可以证明案件事实。
证人证言: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可以揭示案件的相关情况。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就自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有关犯罪过程和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向司法机关如实进行陈述,有助于了解案件的经过和细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虽然需要谨慎对待,但仍然是了解案件情况的重要渠道。
鉴定意见:如法医鉴定、痕迹鉴定等,专业人士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后给出的结论,具有很高的证明力。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这些笔录是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或者对物证、人身进行辨认,或者为了查明案情进行侦查实验后制作的记录,可以反映案件现场的情况和侦查过程。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电子邮件等,这些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存储的信息可以证明案件情况。
二、无罪辩护提出的理由
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如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为故意,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话,不构成该罪。
被告不是犯罪主体:如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证明被告罪行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
办案机关程序违法:办案机关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在程序上违法,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刑法不认为是犯罪:如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刑法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不予追究:对于某些行为,虽然给权利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但由于其特殊原因,不追究刑事责任,如已过追诉时效的案件。
在提出之前律师会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诉求,确保辩护策略与当事人的期望一致。
三、律师介绍
孙宇光律师在认罪认罚后做无罪辩护的优势在于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能够精准分析案件细节,挖掘无罪辩护的可能性,并有效运用证据和法律条款来支持无罪主张。此外,孙宇光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确保辩护策略与当事人的意愿一致,从而增强辩护效果。这些优势使他在处理认罪认罚后的无罪辩护案件中表现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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