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怎么判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4-03-27 17:33:00 浏览:-
同居关系财产纠纷,顾名思义,解决的是解除同居关系时,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财产积累。
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除了法律上登记认可之外,与婚姻关系并无二致,因此在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纠纷时,秉承的原则是类似的。即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注:与共同共有不同,即能证明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的按共同处理。)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的,女方所带财产应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应予返还。
3.男女双方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但登记于一方名下的财产均有贡献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4.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期间的财产析产以有利于生产生活为原则。
6.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当考虑双方对诉争财产取得的贡献大小、子女抚育及实际生活状况等因素。
7.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另一方不符合与被继承人互相扶助关系的,无权分割遗产。
8.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时,应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并适当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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