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涉案金额高达563万 律师介入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9-10-14 15:19:00 浏览:-
刘某在负责某国企行政管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社会人员范某(另案处理),通过伪造合同、假冒签名、偷盖公章的手段,虚构12笔项目采购业务,骗取单位项目经费563.7万元。另其将个人旅游的费用4.7万以差旅费的名义用单位公款报销。
孙宇光、杨建莉律师接受委托时,该案仍处于监察委采取留置期间。进入起诉阶段后,律师第一时间就在看守所会见了刘某,并协调北京市一分检为其办理了认罪认罚手续。在审判阶段,经律师的申请,该案又牵出另外两名重要人物。法院虽未直接将刘某认定为从犯,但在量刑上已从轻处罚,判决其有期徒刑11年,并将其被冻结账户中的合法债权退还给案外人(判决书见上图)。
孙宇光律师,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实践导师,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栏目嘉宾律师。主办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走私犯罪、黑恶犯罪、非法集资罪、职务侵占罪、贪污受贿罪等刑事案件。
近年来,孙律师代理了多起重大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企业类犯罪案件,办案视角独特,辩点深刻,尤其擅长分析历年法官的判决思路,多角度推演辩护思路,更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先后被司法局授予“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十佳律师事务所”、“海淀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唯一合作律所。信之源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6层,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53-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