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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家属委托律师的误区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1-03-09 15:50:00 浏览:-

刑事案件中家属委托律师有很大的误区。很多家属咨询律师时,往往会将自己了解到的案情陈述一番,然后问律师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要判多长时间?如果请律师介入,能不能“捞人”?如果不能“捞人”,能不能少判几年?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承诺一个好的结果,如果不能,则发出灵魂拷问,“我为什么要请你?”其实这其中存在的误区是比较大的。

刑事案件律师

首先,刑事案件中家属了解的所谓的案情,并不是第一手信息。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是不会将具体的案情详细的介绍给家属,同样家属也不能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所谓的案情,很大程度上属于“道听途说”。如果家属了解第一手信息,十有八九有涉案的嫌疑,即同案犯(当然,也存在家属即证人情形)。

而律师因为不了解实际的案情,是无法进行判断的。刑事辩护律师了解案情,有个层层递进的过程。首先是家属陈述的事实,其次是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再次是卷宗反映出来的事实,最后是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且不说可能家属陈述的事实不客观、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不全面,就连卷宗反映出来事实都可能有缺陷,如证据瑕疵、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问题,证据链不完整等。最终都会影响办案机关认定对事实的认定。

再者,嫌疑人被指控的事实可以是动态变化的。嫌疑人如果定了重罪,不用太焦虑不安。如果定了轻罪,也不要掉以轻心。因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告知的罪名,并不一定会成为最终的罪名。

罪名从刑事拘留开始,最多有六次变更的机会,即在审查批捕、退查重报(两次)、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等环节都可以发生变更,有利的变更如重罪变轻罪,数罪减少或变一罪;不利的变更如轻罪变重罪,一罪变数罪等。因此,律师是无法根据家属的简单陈述,就能给出明确的答案的。

最后,讲述办案思路和最终律师的实操可能会完全不同。刑事案件的特点决定它本身经常深不可测。即便是律师嘴上分析的头头是道,但实操又是另外一回事,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都是凭借其敏锐的“嗅觉”,审时度势,相机行事。而这种技能若不经专业训练、经验沉淀,难以实现。

很多家属认为律师神通广大到能全盘操控,进而保证结果。实际上,由于司法解释、量刑规范化等细化的文件多且公开,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加上类案检索、同案同判,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越来越小,透明度也越来越高,司法腐败的空间也越来越小。将亲人的生命与自由完寄托给一个虚虚实实的“关系”,既不踏实,又不现实。如果还要一意孤行,就要做好人财两空的心理准备。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并不是说说而已,家属委托律师,律师需要经过会见嫌疑人、阅卷等多种手段来了解案情,进而进行辩护,已达成满意的结果。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中家属委托律师的误区的介绍,更多法律问题,欢迎您直接咨询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我所提供免费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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