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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合同纠纷 江淑玲律师代理案件胜诉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3-10-16 15:49:00 浏览:-

一,案情介绍

2022年某月,刘某作为买受人同北京某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购买了北京市朝阳区某房屋。刘某购买房屋时强调购房刚需为学区房及带车位,得到中介承诺后,购买了此房屋。随后刘某孩子并没有分配到目标学校,车位也没有获得,因此拒绝支付居间服务费。房屋中介因此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支付居间服务费12万元。

二,律师介绍

刘某因未达成购房目的,拒绝支付居间服务费,并到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指派江淑玲律师办理此案。

承办律师

江淑玲律师

律师介绍

江淑玲律师,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法律行业从业经验丰富,现就职于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为民商事诉讼部骨干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分家析产、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纠纷等领域,对于刑事辩护案件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江淑玲律师擅长沟通和组织协调,怀着一颗公平正义之心,竭诚为当事人处理好各项法律事务,广受委托人的信赖和支持。

三,办案经过

江淑玲律师接手案件后,对该房屋中介公司及其起诉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后认为:

1.该房屋中介公司在此次交易中,存在以隐瞒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诱骗刘某的行为。

2.中介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相关要求和居间服务合同约定,是导致本案纠纷发生的直接原因。

3.在深入调查中发现该房屋中介公司也因为“以隐瞒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受到了北京市住建委的多次查处。

确认好答辩思路后,江淑玲律师指导刘某收集了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学校实景照片、地图导航截图、该中介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某父母的病历资料等证据,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

随后江淑玲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自己的答辩意见,并对该中介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一一进行了辩证。

四,案件结果

判决书截图

在江淑玲律师缜密的答辩意见及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该中介公司自知胜诉无望,没有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最终法院按原告该房屋中介公司撤诉处理。

律师提醒:

很多房产中介为了赚取高额服务费,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此种行为明确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此类行为,可以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并及早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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