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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刑事案件协商调解失败如何起诉?信之源律师指引诉讼维权路径

来源:信之源发布日期 2025-04-10 15:42返回列表

遭遇刑事案件协商调解失败,已多次尝试协商却毫无进展,对方态度强硬,自己的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那么如何快速诉讼维权?下面来看看北京信之源刑事律师团队结合21年实战经验,帮您整理以下最新民事诉讼流程。

刑事案件协商调解失败如何起诉

在北京,韩某某与余某某因琐事起冲突,韩某某推打余某某致其撞到水缸受伤。2014 年 9 月,经公安机关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治安调解协议》及《人民调解协议》,韩某某一次性赔偿余某某 5000 元,协议已履行。

然而,2015 年7月,经鉴定余某某因外伤致左 9、10 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经A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认定,其左侧第 9、10、11 后肋骨折,损伤程度仍为轻伤二级。余某某认为韩某某致其十级伤残,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韩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 182339 元。

诉讼中,韩某某申请重新鉴定但未预交鉴定费用。一审法院认为韩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双方已调解且协议已履行,驳回余某某诉讼请求。余某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时,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鉴定意见表明余某某左侧第 9、10 肋骨骨折与纠纷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伤残等级为十级。最终,法院判决韩某某赔偿余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 58000 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赋予了被害人余某某在韩某某犯罪行为致其受伤后,于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索赔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侵害他人致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及残疾赔偿金等,余某某鉴定为十级伤残,可依此要求韩某某赔偿经济损失。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下,法院依程序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有力保障了该案诉讼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

在诉讼过程中需注意:证据收集要全面,如伤情鉴定报告、治疗记录等,以证明因果关系与损失。申请鉴定应及时并预交费用,避免因未交费致鉴定无法进行。对调解协议效力要清晰认知,调解后仍可就新损失维权。积极应诉,遵循诉讼程序,按时参与庭审,清晰阐述诉求与理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3年3月,A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对冯某某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信之源律所谢安平律师作为冯某某的代理人,在历经一年半的沟通举证,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从免予刑事处罚到决定不起诉,谢安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刑辩经验、谨慎负责的办案风格,捍卫了一名警察的职业尊严。

谢安平律师

谢安平,北京工商大学法学教授,曾担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生导师。香港公开大学《诉讼与纠纷处理课程》特聘教授。北京市监察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比较法学副会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多年深耕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企业纠纷解决、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刑事辩护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法学实践与教育教学领域。

以上就是北京信之源刑事律师团队为您整理的诉讼指南:刑事案件协商调解失败怎么办?一文,已为大家整理完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实用的法律指导。如果您在阅读后仍有任何疑问或困惑,欢迎随时咨询资深刑事律师团队!我们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为您免费提供胜诉方案,全程诉讼流程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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