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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归谁所有?

来源:信之源发布日期 2022-04-19 15:38返回列表

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依我国目前国情来看,子女刚参加工作缺乏经济能力,根本无力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那么,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归谁所有呢?下面信之源婚姻家事律师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父母赠与房产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归属首先要考虑父母出资的性质,性质分为赠与还有借贷,不同的性质归属权不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一方。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实践中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形非常复杂,如果当事人愿意通过事先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资性质以及房屋产权归属,则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发生。

婚姻编司法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直接转引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即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各方可能存在争议,但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因此,在父母一方主张为借款的情况下,应当由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实践中,不同的案件适用法律处理方式都是不同的。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欢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咨询律师,我所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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