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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李某因在投资公司以“高收益理财”吸引客户投资,非法吸收资金120万元,后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李某承认参与业务推广,但辩称“不知公司非法集资”。家属心急如焚,欲申请取保候审。本案焦点在于:李某是否构成犯罪?120万元是否达“数额巨大”?家属如何申请取保?
法律剖析
罪名与量刑
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数额较大(10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50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120万元属“数额较大”,若李某无挥霍资金、携款潜逃等从重情节,基准刑为1 - 2年有期徒刑。
取保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若李某被认定为主犯或情节严重,可能面临3 - 10年有期徒刑,需重点论证“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若认定为从犯或情节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取保条件。
申请策略
把握黄金时机
刑事拘留后3日内,公安机关需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时可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及初步证据;若公安机关未同意,在第7 - 14日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再次申请,补充“无社会危险性”证据;逮捕后仍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但成功率较低。
准备核心材料
家属需准备身份证明、取保候审申请书,重点论证“无社会危险性”并说明保证方式。同时收集从轻证据,如退赃退赔凭证、认罪认罚具结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若选择保证人担保,还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房产证、工作证明及《保证书》。
提升成功率要点
主动退赃退赔,家属代为退还120万元,可显著降低量刑预期和社会危险性;争取被害人谅解,协助赔偿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书;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会见李某了解案情,提交法律意见书精准论证取保理由;强调监管条件,提供李某固定居所、稳定工作等证明,承诺“随传随到”。
刑事拘留后,家属申请取保候审要把握“黄金37天”,以“无社会危险性”为核心,通过退赃、谅解、专业辩护等组合策略提高成功率。若您面临类似困境,可拨打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热线400 - 053 - 0960,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为您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