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有房产争议怎么办?别急,下面来看看北京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的指南,帮您解惑答疑,轻松应对房产纠纷难题!
王某与刘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王某的父母考虑到儿子的住房需求,于2016年全额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将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与刘某的婚姻逐渐出现裂痕,并于2023年决定离婚。然而,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对于这套由王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生了争议。
刘某认为,虽然房产是由王某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王某名下,但该房产是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而王某则主张,该房产是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应视为其个人财产,刘某无权分割。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相关规定关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情况:
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则依照约定处理,该房产属于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房屋不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都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以保障出资父母一方的利益。但法院在判决时,也会综合考虑夫妻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在本案中王某与刘某因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而产生的房产争议,该房产应视为王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进行分割。这一结论基于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即房产由王某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王某名下,且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然而,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酌情判定王某是否需要对刘某进行经济补偿。
为此,建议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和解,这既能减少诉讼成本,也能避免情感上的进一步伤害。若协商不成,则应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精心编辑的“信之源诉讼指南: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有房产争议怎么办?”一文,已为大家整理完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实用的法律指导。如果您在阅读后仍有任何疑问或困惑,欢迎随时咨询我们资深的律师团队!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拥有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团队,凭借21年跨34省市的丰富办案经验,能够多维度深入分析房产纠纷案情,提供专业独到的法律建议。我们为每位客户量身制定维权胜诉方案,确保权益最大化。近百位律师提供维权指导,一对一询免费咨服务,让您在房产纠纷中不再迷茫,助您有力维权,赢得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