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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欠债,另一方必须还吗?信之源律师为你解析如何避免“婚内被负债”

来源:信之源发布日期 2025-10-15 15:52返回列表

在婚姻的契约中,财务信任与责任本应相辅相成。然而,当一方在隐秘中筑起债台,离婚时却要求对方共同承担,这份信任便瞬间转化为冰冷的法律纠纷与经济重负——这便是“婚内被负债”的典型困境。

面对这类纠纷,法律究竟如何界定债务性质?是否所有婚内债务都必须夫妻共担?今天,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私人律师事务部主任闫小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深入解析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与维权要点,助您厘清边界、掌握主动。

闫小芹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私人律师事务部主任闫小芹

一、法律核心原则“共债共签”,但存在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体现“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旨在从源头减少纠纷。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即便债务仅以一方名义所负,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1.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共同债务。

关键提示: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债务,举证责任在于债权人。若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该债务一般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遭遇“天降债务”,离婚时如何应对?

当您在离婚过程中,面对另一方突然提出未被告知的大额债务,建议按以下步骤稳妥应对:

冷静核实,要求对方提供完整证据

要求举债方提供完整的借款合同、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同时警惕虚构债务的可能。

审查债务用途,判断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如子女教育、医疗、装修),还是一方个人消费(如赌博、奢侈消费)?是否存在事后追认或知晓借款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债务金额是否与家庭日常消费水平匹配?(拨打电话13810058714,或扫描文章底部二维码添加律师微信,即可免费法律咨询)

积极抗辩,善用举证规则

对于大额债务,法律要求债权人来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您确未知情、未受益,应坚决主张属个人债务。

全面收集证据

系统整理可证明“未知情、未追认、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材料,例如: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明;对方存在赌博、过度消费等不良习惯的证据;家庭日常收支凭证,体现实际生活消费水平。

三、闫律师温馨提醒

“婚内被负债”不仅涉及法律认定,更关乎情感信任与经济安全。法院在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时,会综合考量债务金额、家庭收入、当地消费水平、资金实际去向等多重因素,并非“有债即共担”。

事前预防远胜于事后补救。为有效防范“被负债”风险,建议:

• 建立家庭财务透明机制,大额支出共同商议;

• 不随意签署空白文件或内容不明的担保材料;

• 家庭大额支出尽量转账并备注用途,保留凭证;

• 若一方从事经营,可提前订立财产约定协议,必要时进行公证。

四、信之源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如您正面临“婚内被负债”困扰,或希望提前进行债务风险隔离,欢迎联系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我们的团队长期专注婚姻家事债务纠纷案件,对“共债共签”规则、举证责任分配、共同财产与债务界定等有深入理解和丰富实操经验;律师们会依据具体案情,为您详细剖析债务性质,从证据收集、债务真实性核查,到出庭应诉、执行阶段权益维护,提供一站式专业支持。同时为您制定个性化的应对策略,全力帮助您厘清责任边界,守住个人财产,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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