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天律师法院系统出身,善于从法官视角切入案件,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思维敏锐,视角独到。从业至今代理刑事诉讼案件逾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与独到的办案心得。在处理疑难复杂及极具争议性的纠纷时 ,往往能够出其不意地找到突破口。曾多次受邀赴全国各地论坛及高校开展公司法务、法律风险防范等实务讲座,以严谨的专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广受客户信赖与认可。
无罪 · 撤案 · 不批捕:
崔某合同诈骗案(涉案1.8亿余元),经辩护案件由市检下放区检审查起诉,无罪辩护。
闵某特大职务侵占案(涉案2亿余元,涉案40余人),全案取保候审黄某某职务侵占案(涉案149万元),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萧某某等13人危险作业案,全案撤销逮捕。
蔡某某合同诈骗案,无罪辩护。
谢某某交通肇事案,无罪辩护,法院建议检察院撤案。
贾某某资助恐怖活动罪案,检察院不批捕,嫌疑人转为证人。
李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李某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徐某某敲诈勒索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检察院不批捕。
杜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检察院不批捕。
朱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七天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案。
李某故意伤害案(受害人轻伤一级),对成伤机制补充鉴定,公安阶段七天取保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撤案。
金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撤案。
承包商伪造公章冒名承揽项目案,为客户避免近400万元经济损失。
改判·减刑·罪名变更:
张某诈骗案,轻罪辩护变更罪名为强迫交易,量刑由10年降至5年。
赵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审查起诉阶段罪名变更为过失致人死亡。
袁氏兄弟涉黑案(云南昭通),二审介入,一审认定部分犯罪事实被摘除。
张某某非法经营案(第四方支付结算),检察院量刑建议五年,法院判处两年吕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半,无罪辩护后判处一年三个月叶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判阶段违法所得认定减少200余万元 。
李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部分物品认定为犯罪预备,降低刑期。
王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案(涉案九吨,下游已判实刑),有效辩护争取缓刑韩某诈骗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
巩某某重伤他人案,成功减轻判罚。
骆某某聚众斗殴案,主犯获缓刑。
潘某某、李某某被控轮奸案,无罪辩护一审量刑三年半,二审发回重审。
重大疑难案件:
乾道集团300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担任第一被告辩护人。
陈某、王某某等人租用房屋转卖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1.2亿元)。
中国科学院呼市研究院院长王某贪污、挪用公款案。
东部某法院刑庭庭长受贿、徇私枉法案。
国家能源集团与山东省高速集团循环贸易案。
黄某某特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湖南高院段某某抢劫杀人、石某某窝藏案。
福建高院何某某敲诈勒索涉恶案件申诉代理。
罗某非法经营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申诉代理。
胡某某被强奸未遂案代理人,嫌疑人未逮捕情况下介入,最终判处实刑。
谭某某国家赔偿案。